反派属于穿越者
※5月份感谢读者发电的福利,考虑到剧情的连贯性,除了拉灯部分其余全部放出,不看拉灯部分也影响不大
※第三人称,原创BG,原末世文反派×穿书女主,⚠️原身和反派是有血缘关系的姐弟,雷者勿入
※全文12544字,拉灯部分2927字,见afd溏心蛋,请谨慎、理性地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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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因为是第一次写原创,如果tag打得不对还请提醒,我会修改的
↓以下正文↓
00
秦歌穿越后最大的愿望就是好好活着,为此抱紧她那个反派弟弟秦昊的大腿理所当然。
毕竟她没有异能,在末世里,无异能者前期不抱大腿只有死路一条,哪怕原身是个恶毒女配,还和秦昊关系很差,她也努力去打好关系了。
可是这走向……是不是不太对?
01
秦歌穿越过来的时候离末世就剩一个月了,原主欺负虐待秦昊这个私生子弟弟的行为已成定局,她头大如斗,想着哪怕是早穿越个三五年都好,她还能有时间转变一下秦昊对自己的观念。
就剩一个月了,要转变十五年来的观念简直不可能,她只能默默憋住眼泪,先琢磨着为末世做些准备。
原主作为恶毒女配,前期没被秦昊推进丧尸群就是因为她有一个储物空间的玉镯,借此伪装成空间系的异能者。
秦歌捏着美工刀在自己手上比划半天,硬是没那个胆割道口子来滴血认主,正纠结着,冷不防身后一个沙哑的嗓音传来:“你在做什么?”
她手一抖,刀刃一歪,直接割到了手腕上。
新买的美工刀刀刃锋利,瞬间拉出一道长口,虽说也就是破皮,但看着血珠往外渗,视觉效果瞬间拉满。
秦歌掐着手腕嗷嗷直叫,条件反射地大喊:“创口贴!”
身后的秦昊顿了几秒,转身去拿创口贴,秦歌跟着跑过去,眼看着秦昊撕开包装纸要给她贴上,又想起自己的目的,赶紧叫停,就这么当着秦昊的面把玉镯贴到手腕的血上。
血珠沁进了玉镯里,散发出淡淡的红光又很快消失,秦昊也没说话,只是默默地给她贴上创口贴。
他在家里逆来顺受惯了,不把秦歌照顾好吃苦的是他。
他们两个的人渣父亲是入赘的秦家,秦歌母亲当年执迷不悟硬是要嫁给他,结果婚后生下秦歌,没几年就因为体弱多病而早早离世。
秦歌才是秦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,却被人渣父亲故意惯得嚣张跋扈、刁蛮恶毒、不学无术,又好好培养私生子秦昊,只叮嘱他现在好好哄着秦歌,等日后董事会对秦歌失望透顶,就可以取而代之。
而所谓的好好哄着,其实和任由宰割也差不多。
秦歌这玉镯是母亲的遗物,不然也不会贴身带着,秦昊小时候光是碰到都会被秦歌打。
她颇为新鲜地感应了一下用精神力操控空间是怎么回事,看看面前面无表情的秦昊,又愁眉苦脸起来。
这玉镯虽然只能用真正秦家人的血来激活,但是其实激活后再淋上谁的血都能用,原著中期秦歌就是因为这个秘密被发现,才被秦昊一脚踢开,作为无异能者,沦为末世里用肉体换食物的妓女,最后还想着报复女主,被丢进丧尸堆里惨死。
秦昊身为未来顶尖的雷系异能者,哪怕是反派,那也不是无异能的秦歌惹得起的,不如说原主的前车之鉴摆在那儿,她疯了才会继续欺负他。
也不是没想过去投奔原女主,可是小说里地名都是字母,真穿越了反而成了陌生的地名,她也不知道去哪儿找,思来想去,反而是跟着秦昊更稳妥,至少原主在末世前期被秦昊保护得还挺不错。
秦歌重新拿起了美工刀,对准了秦昊的手。
秦昊眼皮都没动一下。
不行,还是不敢。秦歌把美工刀塞进秦昊手里,干巴巴地“威胁”:“你在你手上割一下,我要你的血……”
话音未落,秦昊已经干脆地举起美工刀对着自己的手掌戳下去了。
秦歌惊得头发都快竖起来了,想都没想就去推开他的手,反倒是两个人的手掌边都被割开一道口子,血冒得比刚才多得多,疼得秦歌眼泪都冒出来了。
她一边疼一边还有心情想着不能浪费了,拿着手镯贴上秦昊的伤口,感应到手镯里的空间,秦昊愣了下,不等他说什么,秦歌已经自觉去拿酒精棉和新的创口贴了。
秦昊看着她先把他的伤口收拾好,又把手往他面前一递:“你帮我贴一下,单手不方便。”
他又默默地贴好创口贴,秦歌看着自己多灾多难的手,心里哀嚎一声,又板起脸说道:“回你的床上睡觉去。”
末世前,异能者们已经开始觉醒,越是强大的异能者越早,主要表现是持续性低烧,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异常,不过基本上都在末世前一周内,像秦昊这样提前一个月就开始有症状的极为罕见。
秦昊一如既往没有任何反抗,回到了自己的房间,秦歌把玉镯套上手腕,想着银行卡里的钱,出门去采购物资。
02
一个月时间眨眼就到,秦歌把自己能想到的物资都备好了放在玉镯的空间里,又提前给家里的佣人都放了假,发了一笔胡乱找由头的奖金,明里暗里提醒他们多买点东西回家和亲人们聚聚,就窝在秦昊房间里不走了。
她没什么能耐也当不了救世主,试过几次也没法透露剧情,只能老老实实顾好自己小命。
秦昊今天开始发高烧了,躺在床上哪怕是昏睡中,秦歌也能感觉到他的痛苦。
她把玉镯解下来套在秦昊手腕上,也亏得这玩意可以自己调整大小,不然也戴不上。
等秦昊醒了,看到玉镯应该能感觉到她的依附之意,她这一个月也没欺负他了,至少……能带着她逃跑吧?等到了第一个人类聚居地,她就不用再麻烦他,她会乖乖缩在聚居地里。
小说里的聚居地哪怕是无异能者,只要老老实实做些体力活,就能得到基本的食物配给,维持生活还是没问题的,她又不是原主,不管是捡垃圾还是清扫公厕,她都能干,只要能活下去就行。
这么想着,秦歌也昏昏沉沉睡了过去。
秦昊醒过来时,一眼就看到了床边趴着入睡的秦歌,体内充沛的异能让他本能地意识到了自己的强大。
手腕上的玉镯里堆积着满满当当的各种物资,他定定地看了一会儿睡着的秦歌,猜测她是不是从秦家的渠道得知了什么消息,最近才会做出这么多莫名其妙的事,居然还在对他示好。
可是,如果是这样,他不会不知道,毕竟董事会那边对他青睐有加,怎么也不该放弃他这个棋子。
秦昊想着,听到了窗外的吼声和尖叫。
末世到来了。
03
秦歌跟着秦昊,心里感慨不愧是原著最大的反派,醒过来后判明当前形势后,就趁着通讯还未彻底断开,联系了一帮人手,开始一边清理丧尸一边跑。
穿越后就开始锻炼身体还是有效果的,哪怕跑完喘得上气不接下气,她也撑下来了,虽说还是个包袱,但至少没给秦昊拖后腿。
一路上也有不少人加入他们的队伍,有的是异能者,有的是普通人,那些心术不正的家伙在被秦昊察觉后,毫不犹豫地舍弃了,甚至直接拿来当丧尸的诱饵。
每到这种时候,秦歌就缩得像只兔子,拼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。
好在玉镯里的物资给她加了不少好感,一路上虽然秦昊没跟她搭过几句话,但是也没有要把她丢下的意思。
整支队伍里甚至没人知道她是秦昊的姐姐,只以为她是个拼命想活下去的普通人,加上她的态度足够友好,所以大家相处得还挺和谐。
秦歌也有她自己的优势在,到底是看过原著的人,对丧尸的习性等等颇为了解,加上看多了小说,一些套路大致清楚,能避开不少危险。
时间一长,队伍里的大家都觉得她足够谨慎小心,经常会来请教她的看法,路上有什么难处也会帮她一把。
秦昊第一次来问她的看法时,秦歌还吓了一大跳,反派这边的经历原著里也没有详细写,秦歌也不清楚秦昊的心理,姑且是谨慎地说出了自己的猜测,秦昊听完也没说什么,只是确实在行事时采用了一些秦歌的意见。
之后秦昊来问她的次数就逐渐增多起来了,秦歌一边适应着末世的生活,一边还要拼命回忆自己看过的小说内容,生怕自己做错了什么惹得秦昊不喜。
不过,她还是大着胆子夹带了一些“私货”。
根据作者的描写,原著里秦昊在自身力量越发强大后就更加独裁起来,行事风格也越发冷血无情,如果不能为他所用,就会干脆地予以毁灭。
于是,与他意见相悖的人越来越多,尽管碍于他的实力不敢多说什么,但是暗地里一直有人反抗他,后期也是因为不得人心在最后的大战中,被原著男主重伤后,逃亡过程中被人偷袭。
不过他不是被偷袭致死,而是被偷袭后意识到自己已经无力回天,索性引发了自爆,到了最后还造成了大量伤亡。
现在的秦昊还没有那么恐怖,而且在秦歌看来,尽管他这段时间也间接造成了不少人的死亡,但都是些坏人,那些人留在队伍里只会造成更大的恶果。
在这个末世里,人的性命渺小又轻率,不值一提。
可是,如果能让秦昊采取更温和的做法,能让他获得更多的认同,是不是他也不会变得那么独裁?如果秦昊的力量可以用在更好的地方,那也能在末世里拯救更多的人吧?
所以很多时候,秦歌给出的建议都显得更加人性化,甚至会掰碎了耐心地跟秦昊说为什么她觉得这样做比较好。
秦昊每次都只是听着她说,很少发表自己的意见,不过秦歌也能察觉到,他确实在吸纳她的观点,只是手段还是比较强硬。
没办法,人和人的性格是不一样的,能改善到这种程度,秦歌觉得自己也很努力了。
04
秦昊的团队里,有不少异能者,有的是被他救下来的,有的是来投奔他的,不过更多的其实是出于对强者的仰慕而跟随他。
所以他们一开始在看到秦昊去询问毫无异能的秦歌的看法时,同样颇为不解。
只是次数多了,秦歌的建议的好处也慢慢体现出来,异能者们就开始认同她了。
今晚秦昊和秦歌聊得久了点,白天东奔西走又累得够呛,秦昊还在思考着刚才的内容,冷不防肩头一重,侧头才发现秦歌居然靠着他的肩膀睡着了。
对面一同守夜的队友笑起来,打趣道:“看来是真的累坏了,队长你可得好好补偿下人家。”
秦昊脸上没什么表情,只是突兀地问道:“你觉得秦歌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
“我们的军师啊!”队友嘻嘻哈哈开了个玩笑。
不说别的,秦歌身为一个无异能者,在队伍里很大程度上起到了调节异能者和无异能者矛盾的作用。
他们一路上也遇到过别的队伍,那些队伍里两者之间的矛盾还挺明显。
虽然末世里最需要的的确是异能、是强大的武力,但是正因如此,当异能者负责战斗时,就必须有人负责别的事——这正是普通人的工作。
他们的队伍里,秦歌自己会努力不拖后腿,会出谋划策,规划使用物资,也掌握每个人的情况分配工作,大家各司其职每个人都有能做的事,无异能者能够清楚地找到自己的意义,自然也会跟着明白异能者的辛苦。
正因为她是无异能者,她的所作所为才能被其他无异能者认可。
秦昊意识到了这一点,出于化解矛盾的意图才来和她交流,于是异能者们看到他们的老大和无异能者友好相处,也会放下自傲,用平等的态度去看待无异能者。
他们认可了秦歌的努力和付出,私底下都悄悄叫秦歌军师,明面上倒是不这么叫,谁让秦歌总是一副兔子胆的模样,他们怀疑叫完秦歌就要惊慌失措地说不行了。
秦昊扫了队友一眼:“我是说她的性格为人。”
“就挺好的啊?”队友有些摸不着头脑,不过还是爽快地说道,“虽然胆子小,总是一副怕死的模样,但是挺善良的,又很理智,不会因为心软就放过做错事的家伙,能吃苦,也不娇气。”
队友咂咂嘴:“话说回来,我刚开始认识她的时候,还以为她是什么大小姐呢,看着细皮嫩肉娇滴滴的,我都受不了的时候她也一句话都没说。”
她是大小姐,真正的名门千金,从小娇生惯养,受苦这个词就没出现在她的字典里。
秦昊又看了眼歪在他肩膀上睡得都快流口水的秦歌。
是因为末世的关系,秦歌才会改变性格吗?为了活下去,真的能把曾经的观念全都改变吗?
可是,聊得越多,听她说的越多,秦昊越能感觉到……
这副皮囊下的灵魂,不是他曾经在心里发誓要还以颜色的家伙。
他又看了眼手腕上的玉镯。
至少这个玉镯,他曾经只是不小心碰到,就被“秦歌”用鞭子抽到趴在床上几天都动不了。
可是从他觉醒异能后,秦歌给他后就没再看过这个玉镯,顶多是偶尔用脑过度的时候,会偷偷摸摸从玉镯里拿一块巧克力。
而且他有种怪异的感觉,秦歌偶尔流露出的透彻,太理智了,她的分析太像是一个旁观者,甚至旁观的角度,让他怀疑她到底把自己摆在什么位置上。
队友看看秦昊,又看看秦歌,恍然,嘿嘿笑道:“队长,看中人家了就直说呗,军师她肯定也喜欢你的,不然每次你受伤了她怎么会急得上蹿下跳的。”
秦昊又想起了当时一同戳伤的手掌。
他伸出手去,捞过秦歌的手掌,摩挲着早已愈合的伤口的位置,对面的队友都没眼看。
秦昊转而松开了手,冷声说道:“你想多了。”
不管这壳子里面的人是谁,都是和他有血缘关系的躯体,他怎么可能有想法。
05
终于到了东方的最大聚居地,秦歌简直喜极而泣,她情绪高涨地跟着大家一起去登记,秦昊把人聚集起来开了个会,主要是问哪些人想离开,统计一下也好方便以后队伍的活动。
大家还在考虑,秦歌已经把手举得高高的,搞得其他人全都傻了眼,就愣愣地看着她。
秦昊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她:“你为什么要离开?”
光是这个语气,就吓得秦歌把手缩了回来。
她嗫嚅着说道:“我没有异能啊……”
异能者的队友急得直跳:“都到聚居地了,以后我们就有固定地盘了,军、秦歌你不用去战斗啊!你就在地盘里忙就行了!”
先不说秦歌本身在这方面就很有才能,换了个人来,谁知道能不能安排好这么大个队伍的日常周转,想想都头痛!
更重要的是,谁有胆子像秦歌那样和秦昊说话啊!
其他无异能者也劝了起来,他们本来也因为这个理由在犹豫,因为队伍里一直以来的良好风气,他们都想着自己会不会成了拖累。
结果现在最应该留着的秦歌都说觉得自己没用了,他们反而一边劝着她一边坚定起来了。
聚居地里的无异能者要独自生活肯定很困难,以后要想过上好日子,总得加入什么队伍。他们也见过了许多队伍里被奴役的无异能者,相比起来他们这个队伍的环境可要好到天上去了,有什么好走的!
再说了,这个环境是受了谁的影响,大家心知肚明,眼下更要把秦歌劝下来。
秦歌有口难言,她主要是怕秦昊啊!虽然她也觉得现在的秦昊比原著里的好多了,但是眼下原著进展还在前期呢,谁知道后面会有什么变化。
她下意识又看了秦昊一眼,后者依旧直直地看着她,眼神深邃,看不出什么情绪来。
秦歌到底是经不住这么多人劝,硬着头皮说道:“那、那我先留着……”
“嗯。”秦昊普普通通地说道,“既然如此,秦歌你和我去做队伍的登记吧,正好你也熟悉队里的情况。”
秦歌苦着一张脸,跟他去专门的机构场所登记,只觉得这话说得就好像他从没怀疑过她能跑得掉一样。
要不还是再等等,就像大家说得,她得把队里的事情处理妥当了,才能放心地离开。
06
一眨眼过了半年,秦歌越过越糊涂,她想的是赶紧找人顶替自己的工作,好跑路走人,可问题是,她好像在队伍里越干越顺手了。
不用跑到外面去被丧尸围追堵截的日子好极了,哪怕天天操心一个势力越发壮大的队伍也很愉快,大家相处得也好,要不是经手的报告里经常会出现丧尸之类的字眼,秦歌都觉得和末世前过得差不多了。
好像……也不赖?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成了“副队长”的关系,秦昊似乎也越来越信任她了,每次出去救援、杀丧尸、搜刮物资之类的,出去前都会来和她好好商量,回来后也会和她讨论。
秦昊离反派的道路越远,秦歌也越放松,都有功夫去关注些别的事了。
所谓的“别的事”,正是——小说里的男主。
她当初看这部小说,就是因为套路不一样,别的小说一般是男主经营势力,或者男女主并肩作战,这部小说不一样,它是大女主小说,女主异能又强头脑又好性格又飒,硬生生自己建了个聚居地。
男主原本和秦昊在同一个聚居地里,是出了名的独行侠,实力强大却不依附任何队伍,在原著里因为看不下去聚居地日渐被手腕残暴的秦昊统治,才会带着一批人离开去投靠女主。
不过现在不一样了,秦昊的队伍在聚居地里有口皆碑,男主对秦昊还有强者之间的惺惺相惜,虽然女主的聚居地的名声都传过来了,男主也压根没有离开的打算。
秦歌觉得不能这样了,她可是很喜欢男女主之间的发展,于是最近都在琢磨着怎么撺掇男主去女主那边。
这么一来,就免不了和男主接触了。
07
雷鸣轰响,狰狞的丧尸化作焦炭,散发出难闻又恶心的臭味,队友们夸张地用手在鼻前扇风,似乎这样就能将臭味驱散开来。
秦昊依旧是一副冷肃的表情:“收工。”
除去这只被秦昊干掉的B级,其他的丧尸都是大家习以为常的普通E级,异能者们负责打扫战场,随行的无异能者则负责统计区域的受损情况,并对收获的物资加以登记。
这儿是个末世前的大城市,曾经繁荣的商场眼下已是一片废墟,高档的品牌店铺对人们来说毫无意义,不过好歹也会有人想要,所以都会回收。
秦昊看着一家珠宝店的门面不说话,队友凑过去瞄了两眼:“怎么了?”
不等秦昊答话,他又明白过来:“想给军师带件礼物?”
哪怕是末世,也不意味着大家都得蓬头垢面过日子,尤其是条件不错的人,也会戴件首饰——有了生活的余裕,自然也会重视一些外在。
这些东西眼下没什么价值,不过作为礼物意义总归是有的。
秦昊扫了他一眼,没有说话,秦歌对这些东西没什么兴趣,他也只是看到后想起了些事。
如今他已经确定,末世以来、不,大概在末世前的那个月,他身边的秦歌就不再是原来的“秦歌”了。
就算性格能改,一些习惯等等都不可能改变,哪怕自私恶毒,“秦歌”也是从小接受良好教养的大小姐,逃亡的时候也许能忍,生活安定下来后还是那样,就说不过去了。
她想事情的时候会喜欢捋头发,伤脑筋的时候会趴在桌上长吁短叹,打喷嚏会捂着嘴弓成虾米……这些都不是“秦歌”会做的事。
那是另一个人。
秦昊完全没有为“秦歌”做点什么的打算,不如说他觉得由秦歌来使用那具身体更加合适,他可是在末世前就想着得找机会把“秦歌”做掉。
原本明艳嚣张的相貌现在看起来都好多了,并不会让人讨厌,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,心情都似乎有所好转。
如果是现在的秦歌,就这么继续留在队伍里,他也不是不能接受。
他只是看到柜台上摆放着的对戒想起来了以前的事,“秦歌”以前除了玉镯,还专门有一个首饰柜,里面放了很多价格不菲的首饰,有一次掉了一枚戒指,在家里翻箱倒柜地找。
他那天幸好不在,不然估计又免不了一顿打。倒是听到了事后女佣们的谈话,纷纷感慨那枚戒指真的很漂亮——也贵得吓人,旁边有男佣插了句话,说不过是一枚戒指,结果被女佣们“讨伐”了。
女佣们说得七嘴八舌,秦昊就记住了一句。
“要是以后谁拿着那枚戒指给我戴上,我肯定就嫁给他了!”
也不知道哪里值得,光是一枚戒指就把人生交托出去,哪里值得?
秦昊不再看珠宝店,转身准备回程,他今天已经按照计划完成了对这个街区的清扫,回去还得和秦歌讨论下个阶段的任务。
聚居地的人们都很熟悉秦昊的队伍了,看他们回来都会打招呼,秦昊随便问了句“秦歌呢”,自然有人告诉他秦歌在哪儿。
“哦,秦歌啊,她好像有事去找宋修齐了。”知道的人刚说完,就被旁人捅了腰窝,秦昊顿了下,继续问道:“宋修齐在哪儿?”
宋修齐在聚居地里也是个名声响亮的人物,身具风系和火系两大异能,独来独往,为人爽快,性格也平易近人,不知道多少队伍想招揽他。
秦昊也不例外,他还让人打听过他的情况,也主动去试探过宋修齐的意思,不过没什么收获。
有一点倒是很明确——宋修齐看脸、非常看脸,长得好看的人哪怕说他坏话,他都能多忍几句。
知道这件事后秦昊莫名有点不愉快,后来就没再招揽过他,只是不时会因为任务有些合作。
秦歌去找宋修齐做什么?秦昊问清楚位置,大步走了过去。
他远远地看到宋修齐在和秦歌聊些什么,听不清楚内容,看秦歌的表情倒是很愉快的样子。
秦昊的胸口处突兀地闷了起来。
秦歌对着他其实一直是有点怕的,秦昊很清楚这点,以前“秦歌”对他做了那么多坏事,秦歌会怕他报复理所当然。
不过这半年来她对他的态度已经自然了很多,他也在尝试着对她更友好点,想着她是优秀的人才,得为他所用才是,为此转变一点态度也很值得。
可是她并没有在他面前露出过这样的表情。
眼睛亮闪闪的,笑容也比平时灿烂,就像是看到了、看到了——
看到了喜欢的人。
那股闷气在这个想法诞生的瞬间,变成了巨石,沉甸甸地砸了下来。
他烦躁地开口,想要叫秦歌的名字,却正好看到宋修齐从脖子上取下什么东西,递到秦歌手上。
宋修齐平时都戴着一条链子,链子不重要,重要的是上面挂着的东西。
挂着一枚戒指。
宋修齐曾经很得意地说过,那枚戒指是他家祖传的,他爷爷给了他奶奶,他爸给了他妈,总之是给未来老婆的。
当时听到的人全都笑话他什么年代了还搞这种东西,秦昊也没放在心上。
他现在只想把那枚戒指扔得远远的。
偏偏秦歌还把戒指摊在掌心里,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去碰,那副珍视的模样,让秦昊心里的石头都尖锐起来。
“秦歌!”秦昊的嗓音前所未有的冷厉,秦歌吓了一跳,手忙脚乱地把链子和戒指塞回宋修齐手里,转过头来看他:“队长?你、你回来啦?”
她对着宋修齐摆摆手,小狗似的跑到他面前,仰着头看他:“今天的任务还顺利吗?”
他心里的石头又变得平滑了些、轻了些。
秦昊攥住她的手腕往回走,只生硬地说道:“回去再说。”
秦歌不明所以地“哦”了一声,跟上他的脚步。
秦昊想了起来,当时那个女佣的话还没结束,后头还有几句。
“他愿意把那么好的东西送我,不就说明他很喜欢我么!”
“重要的是他送我戒指、为我戴上戒指的那个瞬间啊!”
08
秦歌觉得最近秦昊的态度有些反常,好像就是那天出任务回来后开始的。
说起来那天她和宋修齐聊得愉快,他还把戒指给她看了呢,那可是小说里的重要道具,宋修齐把戒指送给女主、向女主许诺此生时的那幕尤其感人。
本来宋修齐的性格有点玩世不恭,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颜控,经常会说出一些让读者爆笑的话,刚开始秦歌还以为宋修齐是个负责活跃气氛的角色,没想到后来他越来越认真,像是骑士又像是家臣,在和女主的磨合过程中越来越不可代替。
虽说主角本来就讨人喜欢,但秦歌还是得说她真的很喜欢这样有人情味的男主,所以才更想他赶紧去找女主。
思绪跑得有点远,秦歌回过神来,看着不远处的秦昊发愁。
她还以为终于和秦昊搞好关系了,没想到那天以后又突然恶化了,对着她的语气很冷淡,只聊工作,之前还会聊些生活上的事。
是在战斗时发生了什么事吗?异能突破遇到瓶颈了?秦歌胡思乱想,冷不防秦昊拿着两个酒杯和一瓶酒坐到她对面,吓得她又是一僵。
今天是彻底夺回工业区的庆祝宴会,聚居地里的大家难得有享受的机会,所以格外热闹。
不过也没人敢闹到秦昊面前去,意思意思敬了几杯酒就果断闪人。
秦歌看着酒瓶上明晃晃地写着的“52度”,再看秦昊倒了满满两杯,只觉得自己更僵硬了。
秦昊依旧是一张冷脸,就这样他还问她:“今天庆祝,你不高兴吗?”
秦歌听到这话就知道这杯酒躲不过了,硬着头皮接过来:“没有啊,我挺高兴的。”
说完她抿了一口,顿时被辣得直吸气。
秦昊一口喝完了自己杯里的酒,看着她不动也不说话,秦歌也只能磨磨蹭蹭喝完一杯。
“秦歌”的酒量不好,她用着这个身体,自然也够呛,不过几分钟就开始觉得天旋地转了。
“秦歌,”秦昊的声音听起来好遥远,“你现在还想离开队伍吗?”
“不、不想啊……”秦歌下意识地回答道,“我现在、过得、挺好的……”
“队友们都很好,工作也很好……”她费力地转动脑筋,晕乎乎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,“你也很好……”
秦昊静静地看着她醉过去,一头栽倒在桌上,这才开口说道:“我不好。”
“你其实早就知道吧,我从来不是什么好人。”
09
“秦歌”的酒量很差,秦昊很清楚这点,因为以前她偷喝爷爷的酒醉过,发酒疯在家里砸东西,第二天还骂他为什么不拦着她,平白又遭了一顿打。
所以现在一杯酒就让秦歌醉过去,也在秦昊的意料之中。
可是,秦歌醉酒后就老实多了,蜷缩成一团睡得十分香甜。
在他的床上。
秦昊眼神晦暗地凝视着秦歌,伸手拨开她脸上的头发。
那天之后他派人盯过,也了解了秦歌找宋修齐的原因,她居然是想让宋修齐去最近那个名声大噪的聚居地,也不知道是为什么。
不过他也不用知道,他现在只想把秦歌留在自己身边。
他扣住了秦歌的手指,十指交握,紧密不可分割。
——拉灯部分见afd溏心蛋——
10
庆祝宴会的隔天,秦歌没有露面,一向守时的秦昊更是晚了两个小时才匆匆赶到。
队伍里一群人交头接耳,毕竟昨晚看到秦昊把秦歌抱走的人也不是一个两个。
虽然没人敢询问发生了什么,但是秦昊脖子后面的抓痕清清楚楚,也不知道他是没注意到还是故意露出来让人看。
大家被好奇心逼得够呛,还好宋修齐正好过来,看到秦昊的脖子惊奇地叫道:“你小子也有人了啊?”
“嗯,是秦歌。”秦昊回答得十分冷静。
一群人把尖叫压在嗓子眼里,暗地里跺脚到地都在震。
“哦哦,恭喜啊!”宋修齐爽快地说道,“不办个酒之类的?”
“等定下来会通知你的。”秦昊扫了他一眼,“你还是管好你自己吧。”
他就这个性格,宋修齐也不在意,只是顺口又问了一句话。
这句话直接导致秦昊日后的光辉形象染上了不可磨灭的“污点”。
哪怕他和宋修齐等人被共同称作“末世的终结者”、“新时代的奠基人”,也洗不掉这个被人津津乐道的“污点”。
“你告白的还是她告白的?”宋修齐问道。
秦昊毫不犹豫地说道:“她告白的。”
话音刚落,门口处就飞过来一个黑影,是平时挂在门后的抹布。
“他告白的!!!”终于休息够了回来上班的秦歌叫得响亮。
于是众多队员就看着他们往常凶神恶煞、冷若冰霜的队长接住抹布,沉默了好几分钟,终于开了口。
“我告白的。”
众人:是妻管严呢。
FIN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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